发布时间:2025-02-22 10:32:54    次浏览
天机龙韬原创【本篇导读:这篇是“房地产泡沫的二千年五百年历史源流之八、宋代土地财政的主导者:世族门阀大地主阶级向官僚大地主阶级演变”中国近代最重要的启蒙思想家 严复评论说:“古人好读前四史,亦以其文字耳。若研究人心政俗之变,则赵宋一代历史,最宜究心。中国所以成于今日现象者,为善为恶,姑不具论,而为宋人之所造就,什八九可断言也。”北京大学中国史研究中心的宋史专家:邓小南断定:“就朝廷上的政治气候及具体制度的渊源而言,很难说元、明、清数朝直接承继着宋代;但从近代的“人心政俗”来看,无论政治理念、思想文化方面的创新,或是因循,宋代带来的影响,都深深第渗入到中国社会的肌体之中,这一份政治文化遗产,后来者需要认真去面对。”此间,我们提醒读者一个很关键的思想路线是,人们有关“财富本质”的定位,不但会因为他们从事不同社会实践活动形式,在不同时期有所差异,即使经济学意义上的财富本质定位,也会因生产实践各产业形式的演化阶段不同,对财富的本质定位也会不同。作为当代中国人,财富观的形成,受到中国固有的自然——社会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有自己的特殊内蕴和形式表现。这种特殊内涵以及表现形式,已经持续了至少两千五百年的漫长时间,并且是连绵的,没有阻绝的。通过荣格所谓的“集体无意识”直接或者间接地进入我们的灵魂深处,并且成为影响深远的“社会性遗传”,也没有问题。当代中国还处于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推进的历史进程之中,市场经济的一些共性的东西在我们这个特殊的国度里一定会以一种变化了的形式表现出来,例如“疯狂的不计后果的土地财政”与同样“疯狂的不顾死活的房地产泡沫”;而其本质的一些内容,在西方社会历史文化传统中已得到数个世纪的展现,例如对于科学技术及科学家的尊崇、对于知识学问的尊重,对于精神财富的追求,对于自由社会环境的推崇,对于经济经营合法性的深刻认知,对于社会秩序的尊重等,这些方面与领域,无疑都是对财富认识的深入拓展,这些拓展有利于社会与国家的全面进步,有利于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全人类的世界向更文明的新世界的进化。这些方面当然是需要我们在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上给于重视的。就个人而言,即便只是旨在提高个人生活质量或者幸福指数,也应该有全面、进步的财富观念,追求财富的各种形态,因此而获得的生命的满意度与幸福感自然不能小觑。 按照国学儒家的一个方面的学术,全社会主流的“财富观”,是需要国家遂行核心的国家职能——“教化”的,教化职能的行使,需要“国家核心价值观”方面的梳理及重建,需要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确立以及演进。必须指出的是,社会现代化是与社会财富的增长紧密相连,然而,有关财富的内容及形式呈现,以及有关财富的观念,我们必须关注三千年中国传统的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国史的传统方面,一个很鲜明的事实是,儒家思想在对财富的追求上和使用上,以政治和宗法为基础,既没有使社会财富成为资本的积累,也没有调动广大的劳动群众的积极性;相比较,西方社会新教的力量在于为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获取财富的道德依据,使个人奋斗、追求财富合法化,使财富成为社会合理的资本。有一本西方世界的学术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集中阐述的正是这个历史过程。】与东汉以来魏晋南北朝至唐帝国前期兴起的“世族豪强大地主阶级”,不同,唐中期以后,主要是在北宋朝一百多年间,中国又产生了官僚大地主阶级,并且这个官僚大地主阶级从此以后成为地主阶级的主体势力,一直延续到近代民国时期。这个缘起以及过程是,在社会土地占有中,科举出生的官僚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取代了过去半个多世纪以来嚣张的世族豪强大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的主导地位。主要地,北宋朝以及南宋朝的两宋王朝皇权,通过“崇文抑武”、“优渥文人”的立国之策,开始赋予因科举出生进阶为官僚的官僚阶层,与两宋“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土地财政政策融合,从而直接催生了这个将国家政治权力与土地财政结合起来的新兴大地主阶级,并且这个新兴的官僚大地主阶级壮大膨胀的速度与节奏,牙远远地大于和快于之前半个多世纪的时间,仅仅经过了百年时间,其优势地位已经不可移易。这个新兴的大地主阶级主要包括品官、巨商两种成分。与之前的世族豪强大地主阶级不同,他们虽然没有历世显赫的门第地望,没有跨州连县安固久长的祖业,没有依凭门第进入仕途的资本,然而,他们或以科举入仕而后运用政治行政乃至执法的权力背景置办产业;或以军功、事功得到朝廷的赐田;或以经商致富积聚起一定的货币资本后转买田地;当然这其中也有很小比例的“勤勉创业”逐渐积累起一定规模土地财产的自耕农,也就是个别经营得法、偶执机遇者,从自耕农上升为地主阶级中。由宋代历史大方家漆侠先生主编的《辽宋西夏金代通史》的社会经济卷(上),这样论述这个新兴的官僚大地主阶级的历史地位——“国家在商品经济冲击和社会结构历史性变迁的形势下,从法律上取消了过去的世家大族的政治、经济特权,又通过科举取士的途径,为广大出身低微的寒门庶族打开了通往仕途和社会上层的大门,正是在这一历史趋势下,官僚、商人和一般地主大都视土地为进身的阶梯、官场的退路和生活的命脉,因而进一步利用他们的有利条件,猖狂地兼并土地,终于在土地占有制形式中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地位。”北宋朝的开国皇帝宋太祖赵匡胤“杯酒释兵权”时,就劝说石守信等将领去置业“便好田宅”。由此开始,在北宋朝“不立田制”自由放任土地政策的鼓励之下,宋初文武官僚无不广占田产,而且这些田产都是“便好田宅”。“择肥而噬”成为北宋朝土地兼并的一个特点。如宋初宰相王溥之父祚,“频领牧守,能殖货,所至有田宅,家累万金”。米信“纤啬聚敛,为时所制”,“外营田园,内造邸舍,日入月算,何止千缗?”当时有人评说:【本朝】不抑兼并,曰:“富室连我阡陌,为国守财,缓急盗贼窃发,边境骚动,兼并之财乐于输纳,皆我之物。”多么美丽无比的幻想,连为富不仁的古训都忘记了,钱穆等历史学家的研究,北宋朝从建立到亡国,始终闹穷闹弱,也没看见古书上有多少给国家“输纳救急”的记载。宋史研究的权威漆侠先生评论说:在宋代,所谓“田制不立”,指的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建立不起来,而所谓“不抑兼并”,又是在承认土地私有前提下对土地兼并不加干预。这样,从宋代这项土地政策中,又可以看出它对那些人有利了。同上述政策有着密切关联的,宋代对于土地的买卖,也是自由的,放任的,这是宋代土地政策的第三个重要内容。政府所要干预的只是,让他们到官府登录,缴纳田契钱,过割田赋,并不干预土地买卖的本身。北宋朝大规模的土地兼并浪潮,共有三次。第一次出现在宋真宗、宋仁宗统治时期。在这个时期内,对辽、夏战争一再失利,给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我们曾经论说过,接连的战争失败使大宋军民的“心理资本”丧失殆尽,并集体患上了“失败主义情绪病”)内政腐败无能,土地兼并于是突兀而起,“贵者有力可占田”。土地兼并在章献刘太后亲族的带动带领下猛烈起来。如王蒙正“恃章献太后亲,多占田嘉州”,“侵民田几至百家”,“更数狱(告官),无敢直其事”,而且因为“诏勿收赋”,更加助长了兼并者的气焰。在汴京,马季良“家本茶商,娶刘美(刘太后之兄)女;敢于“冒立券(伪冒地契),庇占富民刘守谦免户役(通过假冒地契的方式,以帮助富裕户免力役的方式,占有了刘守谦的土地)”。章献刘太后婿李遵勗,“所居第园池,冠京城,嗜奇石,募人载送,有自千里至者,构堂引水,环以佳木,”作威作福无敢谁何。另外一个外戚柴宗庆,“性极贪鄙,积财巨万”。正是在这种气候下,就像贾谊早就洞见的,北宋朝呈现出“三、由于土地兼并引起的严重的贫富分化与世风奢靡无度问题;四、世风败坏与兴教化易风俗的问题。”正是在这些世风败坏的气候下,出入于章献太后家,与诸贵人交通的海印和尚,也敢于“恃势据民地”。各地官僚豪绅纷纷兼并,占有大片田产。如比部员外郎郑平,“占籍真定,有田七百余顷;蔡元卿在淄川北郊,有田数十顷而衣食之”。在附县的王镐则有“美田百顷”,从而“枕琴籍书,酿醇酒,养灵菜,优游云泉逾二十年”。在官僚贵势掀起的土地兼并浪潮里,各地以形势户(指的是乡村任里正以上及州县吏人的第一等户,这些人都是四顷以上土地的大地主,比如《水浒传》中的宋江家族)为主的豪强大地主蠢蠢欲动,公卿大臣占田“有致千顷者”。还在宋仁宗即位的乾兴二年(1022),就有论者指出:避役者将田产“典卖与形势之家”,或“影占田户”(自耕农都要承担力役,形势户是免徭役的,这样,不堪徭役折磨的自耕农就会把土地典卖给形势户,以土地所有权的转让逃避徭役,并且这部分土地是隐蔽不交税的,这是土地兼并的一个重要途径。)若不禁止,结果就会是“天下田畴半为形势所占”。到宋仁宗晚年,“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伪冒,习以为俗,重禁莫能禁止焉。”在这个浪潮冲击下,登记在国家版籍上的土地,从宋真宗时期的524万顷锐减至宋仁宗时期的228万顷,土地兼并,隐田漏税达到史无前例的程度。土地兼并的第二个浪潮是北宋晚年宋徽宗统治时期掀起的。宋徽宗蔡京奸臣集团是由腐败透顶的大官僚、大宦官以及老牌的、暴发的大地主、大商人、高利贷者组成的,为填充这个奸臣集团无底止的贪欲,宋徽宗蔡京等在北方则依靠杨戬、李彦的西城所(据史料记载有一个叫杜公才的胥吏替杨戬出了一个主意,“立法索民田契”,就是专门立了一个法令,向老百姓提出查阅土地的契约,因为许多人的土地是辗转转让的,或为开垦荒地而来,根本拿不出田契,杨戬则度地所出,增立赋租。始于汝州,浸淫于京东西、淮西北……皆勒民主佃。额一定后,虽冲荡回复不可减,号为“西城所”。杜公才这个建议让杨戬发了一笔横财,也成为杨戬的一项政绩。杜公才因此被杨戬提拔为观察使。),以扩大土地的占有。在东南则命朱勔大肆搜罗奇花异石,运送汴京,这就是所谓的花石纲。在这一掠夺下,两浙士庶之家,“民预是役者,多鬻田宅子女,以供其须”,而主管花石纲的朱勔则趁机巧取豪夺,从一个市侩一跃而成为新贵:“勔市井之人,”“应造什物,皆科于州县,所献及万分之一,余皆窃以自润,”“招权鬻爵,货赂公行,其门若市,”“田产跨连郡县,岁收租课十余万石,甲第名园,几半吴郡,皆夺士庶而有之,守令为用(郡守县令都被他利用),莫敢谁何!”这个奸臣集团的重要头目王黼“乘高为邪,”“凡四方水土珍异之物,悉苛取于民,进帝所不能什一,余皆入其家。”至于这个奸臣集团的核心人物蔡京就更不必说了,单是永丰圩的圩田就有960顷。蔡京、王黼等六贼究竟有多少田产,说不清楚,直到南宋建炎绍兴时都还没有卖完。在六贼的带动下,土地兼并较之宋真宗、宋仁宗时期更加严重。伴随着这一浪潮而来的,就必然是农民起义的第二个高潮,(因为对新朝的预期不良,北宋朝建国初期,就有四川大规模的王小波、李顺起义,史载陆续有100多次的农民起义。)河朔淮海有宋江的起义,淮南有刘五的起义,两浙则有规模更大的方腊起义,而在河北也出现了“游宦商贾已不可行”的紧张局面,“人不堪命,皆去而为盗。”宋史大方家漆侠先生判定,如果不是女真游牧民族南下,宋王朝就不是灭亡于女真金国,而是被农民革命的浪潮冲垮。土地兼并的第三个浪潮,是在南宋初出现的。以高宗为首的自私阴暗的南宋统治集团,采取了对农民起义血腥镇压(如派遣岳飞镇压湖南的钟相、杨幺起义),对大军压境的女真游牧部落屈膝投降的国策,目的竞不过是偏安东南、恢复和扩大他们的乐园。因此在惊魂未定之际,即开始了兼并行动,这次兼并的带头大哥,正是宋高宗赵构。北宋大约在宋太宗时就有所谓的:御庄,系皇帝直接占有的土地。绍兴七年,宋高宗派内侍储毅强迫市买“王安石家田在宣城芜湖者,”以做御庄。赵构刮起的这股黑风之后,他的后代嗣君以及宫廷妃嫔,也纷纷建立御庄,而这些御庄后来成为蒙元统治者江南国有地的主要来源。建立御庄的内侍趁机“冒占腴田,大为奸利”。即使不是建立御庄,而是与宫廷有某种特殊关系的,例如给宋高宗治病的王继先,在临安“广造第宅,占民居者数百家,都人谓之快乐神仙宫”,“凡名山大刹所在,太半入其家”,“良家子女为奴婢者凡百余人,籍其赀以千万计。”这股兼并风,从宫廷到民间,从临安到地方,到处掀起,不少州县寓官(因为北宋被灭,逃亡到江南的原北宋官员),静补等缺之余,以兼并土地为事。如王历“寓居抚州,恃秦桧之势,凌夺百姓田宅,甚于盗寇,江西人苦之”。建昌县妙智寺“有田皆上腴”,寓客吕郎中系军守(军,宋朝的一个行政级别)孔搢之弟的妇翁,利用这一权势,趁寺僧尽死,在承佃名义下据为己有。有的权臣如史弥远,由于权势的显赫,下属往往代之兼并土地。著名词人陆游的不肖之子、任职溧阳宰的陆子遹强夺溧阳县张挺、沈成等田产11800亩,献给史弥远,称之为“福贤庄”。强夺过程中,原说一亩地钱10千,而陆子遹追田主索契约,以一千二亩(因为土地转卖多次等原因,有时田主没有契约),“民相率投词相府”(告官),陆子遹竟然“汇合巡尉,持兵追捕,焚其食庐”,“众遂群起抵拒,杀伤数十人”,“遂各就擒,悉置囹圄,灌以尿粪,逼写献契,而一金不酬。”这个“福贤庄”是杀人放火、公开抢劫建起来的。南宋官僚豪绅尤其是其中的权奸秦桧、史弥远、韩侂胄、贾似道等,就是靠这种暴力兼并大片田产并聚敛了无数财货的。秦桧受赐的永丰圩(这块田曾经是北宋大奸臣蔡京的受赐地)960亩,其他情况不清楚,秦桧的子孙居住在金陵,挥霍无度,“渐忧生计窘迫。”而年入依然有10万贯。另一个权臣韩侂胄曾经一次捐献20万贯助军费,在其被刺杀后,籍没了他的万亩庄,两淮的五、六千亩田产,加上其他权佞的田地,隶属于安边所,每年租米721700斛,钱1315000缗。值得一提的是,南宋武将们对土地的兼并也是前无古人。在著名的将领中,岳飞田产不到80顷,算是最少的。其他的将帅无不广占田产,聚敛财物,赵瓯北在《二十二史劄记宋恩赏之厚》、《陔余丛考南宋将帅之豪富》两篇文章中,根据一段记载,对将帅们的田产和奢靡做了记录,他指出:“南宋将帅之豪富,又有度越前代者。”造成南宋将帅豪奢的物质条件,就是他们占有了大批田产,在这一点上北宋武将们远远不及的。如吴玠手下的大将郭浩、杨政,一次赐田就有50顷,魏胜战死之后,除赐银券房宅之外,赐田达百顷之多。张俊、韩世忠、李显宗、邵宏渊都有大批赐田。除此之外,将帅们可以任意兼并土地。所谓关外屯田,大多为吴玠兄弟及其手下将官控制,租课成为私家所有。邵宏渊将常德武隣县数十顷官池占为己有,“乾没其利而不输租课。杨沂中得知其女生子,立即拨昆山良田千亩作为“粥米庄”。有铁脸之称的张俊,是南宋将帅中占田最多的一个。他的田庄,知道的有湖州乌程县乌镇庄、思溪庄,秀州嘉兴县的百步桥庄,平江府长洲县的尹山庄、石东庄,吴县横金庄、儒教庄,常州无锡县新安庄,宜兴县善计庄,晋陵县庄,武进县石桥宣黄庄,镇江府丹徒乐管庄,新丰桥庄,太平州芜湖县逸恭庄,总计15庄,分布在江东两浙生产力最发达的地区,在淮南还有大片田地,其子张子颜等献给政府的土地也有两三万亩。张俊的地租收入达到年160万斛。在权臣、武将以及官僚豪绅兼并吞噬之下,还在绍兴二年,就有人指出:“今郡县之间,官户民田居其半。”因此,孙梦观评论道:从来运用富贵之钱与力的便利,有时夺取别人的田产作为自己的资产,阡陌绳连,弥望千里,粮仓星罗棋布,何止万千。大地主跨州连县,小地主也是独霸乡里,直接导致了大量的无赖之徒蚁附蝇集,成为罪恶的发源地。又有当时人刘克庄的论述:吞噬千家之膏腴,连亘数路之阡陌,岁入号百万斛。自王朝创办以来,也没有这般景象。宋代的地主阶级占有多少土地呢?占人口总数百分之六、七的各级各类地主阶级中,其中由品官形势(第一等户,以及高强户、无比户,属于官僚地主阶层)和商人等组成的大地主阶级,占田最多。早在宋仁宗即位之初,天下田畴,半为形势所占”,到南宋绍兴初年,臣僚们指出:“今郡县之间,官户居其半。”这就是说,国家一半以上的社会财富和百分之六、七十的土地集中在这个官僚大地主阶级手里,这个官僚地主阶级的很大大多数又是知识分子通过科举出身的。所以说,王安石变法时,遭到的反对来自集体的知识分子的性命相博的反对和抗拒,这个宋朝的官僚大地主阶级同时也就是士人知识分子阶级,有知识的大地主,对抗变法就是保护自己,如此而已。